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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胶葛不予受理的现象

发布时间 : 2025-06-22

杭州收账公司商事胶葛不予受理的现象

 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矩事由,向人民法院提申诉讼时,逾越公司法规矩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央求权等权益遭到损害,或许公司赔本、产业不足以偿还悉数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落幕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股东提起落幕公司诉讼,一同又央求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央求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判定驳回落幕公司诉讼央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许其他股东又以同一现实和理由提起落幕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债务人或许清算组,以公司没有分配产业和股东在剩下产业分配中现已获得的产业,不能全额清偿弥补申报的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央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央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申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保险人在行使代位央求补偿权力时,未依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矩,向人民法院提交其现已向被保险人实际付出保险补偿凭证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已受理的,裁决驳回申诉。

 保险人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五条规矩行使代位央求补偿权力,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以别人名义提申诉讼的,海事法院应不予受理或许驳回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