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6-22
杭州要债公司债款参加与代为实行、债款搬运的差异
债款参加与代为实行的差异在于,债款参加联系中,如第三人不实行债款或实行债款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可直接向第三人建议违约责任,但代为实行联系中,第三人不实行债款或者实行债款不符合约定的,债权人只能向原债款人建议。
债款参加与债款搬运的差异在于,债款参加并不导致原债款人退出债款联系。债款搬运联系中,原债款人不再就已搬运的部分或悉数债款承担任何义务,而在债款参加联系中,原债款人并不会从原债权债款联系中退出,有必要与第三人一起担责。